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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736     * 贴子主题:穿厚衣服都冷的不行!多个小区供暖不达标?

靓妹:桂花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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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4/3/29 14:01:36
近日,青西麦克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网友爆料,这些日子坐在家里穿厚衣服都冷的不行,一摸暖气片凉了,黄岛群里也炸了锅,网友表示3月份还是挺冷的,供暖不是到4月5号吗?难道时间改了吗?”一时间引发了网络热议。从发布的视频中能看到,不少市民反映自家的暖气一点都不热,温度计显示也只有十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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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此情况,不少网友也是纷纷留言:
网友1:我还以为3.15停暖了,反正从3.15之后就没啥温度了,半夜后背都冻着了,贴了三天膏药。
网友2:一年比一年过分,去年还没这么过分,今年直接三月份给停了。
网友3:强烈要求退款,一到3月份就不热了,今年的暖气有点过分了,在家都穿厚衣服,厚棉拖,摸暖气片早凉了,哎。
网友4:整个三月就没热过,谁家交着暖气费,三月份就停暖,回访也是走过程,这暖气费是不是该退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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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生活是每个人最基本需求,西海岸正式供暖也接近尾声,可最近气温变换不定,从网友发布的评论能看出,不少网友在为供暖的事情“犯愁”!
那正常供热时间是到什么时候呢?正常供热期的温度该是多少度?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4月5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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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的温度达标了吗?温度不达标想要退费又是如何规定的?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计为室温不合格的时间。根据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b](1)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b]
[b](2)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b]
[b](3)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b]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退费应以供用热双方签字的测温记录或技术监督部门的测温记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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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暖保供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供暖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引起重视,采取强力措施,促使供热企业提高供热能力,维护好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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